首页 > 合肥 > 正文

重磅!事关入学!刚刚发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57号)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3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合肥市2023年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57号)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3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微信图片_20230608101657.png一、招生入学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公办学校要按照划定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二)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作为发展和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承担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责任,统筹公办、民办、高校附属中小学和市管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认真制定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三)免试就近原则。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或委托第三方选拔学生。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区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报名条件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应由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

三、招生入学内容

(一)公办学校招生。

1.招生时间。公办学校招生时间从7月上旬开始,市区时间安排见附件1,四县一市可参照执行。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

2.招生方式。2023年,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简称“网上招生系统”)开展招生工作,采取“线上登记录取+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2025年实现网上招生系统全市推广使用。

3.招生办法。具体招生办法见附件2。

4.严格执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市区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二)民办学校招生。
1.招生时间。全市(含四县一市)民办学校招生时间安排见附件1。

2.招生方式。民办学校统一通过网上招生系统,采取“线上报名、摇号录取”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

3.招生办法。具体招生办法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保障入学权利。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皖教基〔2020〕6号),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提升关爱服务水平。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管,严禁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设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市教育局将紧盯招生重要时段和环节,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各地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纳入责任督学督导范围,适时开展督导。

(三)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四)严惩违规行为。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依法处理。对于违规招生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约谈有关负责人、通报、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或不予发放当年度有关奖补资金;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对存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违规宣传等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给予责令整改、追究责任人责任、计入年检、纳入“黑名单”等处理。

(五)广泛宣传引导。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与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单位)通力合作,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方式,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我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要设立咨询电话(附件4),耐心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幼儿园、小学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提前提醒毕业班随迁子女家长办理或更换居住证;小学要面向毕业班学生及家长全面宣传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增强学生和家长对教育改革发展形势、教育资助政策的了解,引导学生就近入学。

合肥市教育局
2023年6月7日


合肥市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办法

为做好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

公办学校要按照公布的学区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县域内确定招生范围。

二、招生办法

(一)户籍、房产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在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二)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家庭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确有困难的,可由房产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居住证满半年居民子女入学。

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入学材料主要有: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半年),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四)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1.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和《关于加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拥办〔2021〕6号)文件执行。

2.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文件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文件执行。

4.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文件执行。2023年是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年,2024年起不再执行。

5.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烈士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其他符合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积极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及其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二)留守儿童入学。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摸清留守儿童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履行属地责任,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各县(市)听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原则上在本县(市)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市区听障及全市视障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各县(市)、区智障儿童少年在本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辅读班就读或在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

(四)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分别由县(市)、区侨(台)务部门、外事部门出具证明,由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五)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入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至本市行政区内的,其子女由安置地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四、入学程序

(一)持市区户籍、房产、居住证的居民子女入学。

1.线上登记、线上录取。在规定时间内,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报名。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其填报资料(含学位年限登记情况)进行线上审核,线上审核通过的直接录取,家长无需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2.线上登记、线下审核、线上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和居住证满半年的居民子女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报名,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登记的,可直接去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可直接去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五、有关要求

(一)制定招生方案。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指导公办学校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不得择校”要求,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要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园公示栏等发布致家长一封信、学校招生公告等,及时公布本校招生信息,同时切实做好舆情引导和维护稳定工作。

(二)严格规范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严禁提前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超范围招生,学区划分调整要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招生宣传。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网上报名登记工作,设立专门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家长解释和服务工作。市区各教育主管部门要统筹做好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实施工作,做好房产信息登记和学位信息查询工作。


合肥市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办法

为做好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招生,所在区招不满且学校审批机关为市教育局的,可以由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教育局批准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二、招生条件

民办学校可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一)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

(二)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

(三)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的居住证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半年,且有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四)学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我市实际就读且学籍在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的,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五)其他。其他符合《关于做好合肥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通过网上招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登记。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另行印发。

(一)报名登记。

1.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独立产权房产或者小学学籍等在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只可选1所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显示报名成功,无需再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2.线下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招生系统登记并预约线下审核时间。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申报同一所学校的双胞胎学生父母可向招生学校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双胞胎可作为一个摇号单位进行分组、摇号。

(二)招生录取。

1.提前录取。

(1)直升生。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方案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招生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生录取结果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关招生要求执行。直升生资格由相关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报属地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政策优待人员子女。民办学校对我市烈士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具体范围见附件3-1),安排一定的比例单独设立招生计划提前录取,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具体招生办法由相关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报属地政府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2.录取方式。

(1)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在网上招生系统封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2)摇号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通过网上招生系统实施摇号录取。招生学校要根据规定提前制定摇号方案,经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提前向社会发布。摇号现场需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摇号录取名单在摇号系统封存并适时导入网上招生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三)入学注册。

网上招生系统录取信息是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招生学校入学注册的依据。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已被录取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被录取后不得改报其他学校,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学生。

四、有关要求

(一)制定实施办法。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合理核定学校招生计划,明确购买学位学校。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方案等监管,在统一招生前,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宣传、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购买学位等信息。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双减”“公民同招”、网上报名录取、民办学校摇号录取、购买学位等政策宣传解读,点对点做好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家长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政策知晓率全覆盖。要加大网上招生系统使用培训力度,各学校要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网上报名登记工作,设立专门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家长解释和指导工作。

(三)严格规范招生。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省市有关招生规定,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超计划招生,不得录取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境内中国公民子女入学。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


 关注公众号回复关键词获取群二维码

合安信息微信公众号

输入【安庆招聘求职】

获取安庆招聘求职微信群

输入【合肥招聘求职】

获取合肥招聘求职微信群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重磅!事关入学!刚刚发布!》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460623785@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您喜欢这篇文章吗?

  • 相关推荐
  • 大家在看
  • 合肥市开展驾培行业专项整治

    8月8日,从合肥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合肥市机动车驾培市场,切实维护广大学员的合法权益,合肥市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驾培行业专项整治。

    08-10
  • 合肥:严禁酒店出租场地开展违规学科类培训

    8月4日,合肥市教育局公布夏季“监管护苗”第六轮专项行动检查结果,此轮行动查处违规机构45个,分流学生955人,退还违规收费11.19万元,约谈违规人员46人,关停机构31个,下达行政责令改正通知书34件。

    08-08
  • 合肥这一路口正封闭施工将改造为T字形路口 设计为“右进右出”

    作为合肥北部重要交通要道,文忠路沿线的建设变化备受关注。8月5日,有市民反映文忠路与磨店街交口区域突然封起来了,想知道是什么原因?记者了解到,该交口正在着手进行改造,将改为T字形路口,完成后设计为“右进右出”。

    08-08
  • 好消息!事关你我!安徽今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

    经安徽省政府同意,安徽将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今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从促进就业、社会救助、困难群体救助、教育惠民、卫生健康、环境保护、交通出行、文体服务、城乡建设、公共安全等十个方面,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08-08
  • 合肥市房产局最新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近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公众对废止<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意见的通知》,计划废止《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8月1日至8月31日止。

    08-02
  • 事关教师轮岗!合肥刚刚发布

    7月27日,合肥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

    08-01
  • 北京强降雨已致11人遇难,其中2人因公殉职

    记者从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受台风“杜苏芮”影响,北京自7月29日开始连续强降雨,西部、西南部、南部迎来特大暴雨

    08-01
  • 约谈网站5518家,关闭违法违规账号39100个

    记者31日从国家网信办获悉,2023年上半年,全国网信系统聚焦重点、综合施策,依法查处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累计约谈网站5518家、暂停功能或更新网站188家,下架移动应用程序120款,关停小程序87款

    08-01
  • 望江何时能通高铁?官方回复

    安庆市发改委望江县境内已列入国家规划的高铁项目为宿松至望江至宣城城际铁路,该项目已列入《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安徽大别山革命老区“十四五”振兴发展规划》。

    07-31
  • 安庆火车站北侧如何规划?回应来了

    经了解,经开区已编制火车站以北地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经市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规划按照城市更新“退二进三”的理念,为安庆火车站预留站北广场用地,规划有商住及学校、社区医院等公建配套。

    07-31
  • 合肥市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同比增长6.1%!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锚定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稳中求进、难中求成,全力以赴提信心、拼经济、稳增长,经济运行加快回升向好,呈现生产快速恢复、需求持续改善、质效显著提升的良好态势。

    07-31
  • 鼓励弹性作息 支持刚改住房需求 国家发改委发布扩消费二十条

    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恢复和扩大消费提出如下措施。

    07-31
  • 力争把“试点”做成“示范”!合肥研究蜀山区“现房销售”试点项目

    7月30日上午,合肥市规委会2023年第10次主任办公会召开。会议强调,城市规建治要始终坚持以人民需要和满意为根本价值取向,统筹好使用者的需求、设计者的灵感、观赏者的视角,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着力在四方面下功夫。

    07-31
  • 合肥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

    会议指出,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坚持规建治一体化推进,加大统筹谋划和推进力度,更好落实“一城一策、因城施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07-29
  • 红旗hs5质量怎么样

    红旗hs5口碑和质量是非常不错的,但是存在一些小问题。截至2019年7月31日,车质网共收到2019款一汽红旗HS5单纯质量类问题的投诉76宗,投诉故障数为175个。在这些投诉中涉及车身附件及电器的占比较大。质量当然好了。

    07-28
  • 红旗HS5怠速状态下抖动原因

    车体异响。红旗HS5(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最易于发生的情况便是车体异响,在其中异响部位关键聚集在A柱和B柱,在通过晃动道路时比较比较严重。中控台车载一体机卡死。

    07-28
  • 红旗hs5挂倒档时发动机声音大还有点抖动,正常吗

    各系统部件的正常振动声,换档时齿轮的冲击声,用气体作工作源的进气声、排气声,齿轮啮合噪声等均属于正常响声。非正常响声(异响)按对汽车性能的影响可分为轻微响声、一般响声和恶性响声。

    07-28
  • 非常有幸试驾一款崭新的试驾车,体验不错

    今天非常有幸,试到了一辆刚落地的HS5试驾车。我们这边4S店刚拿的一台商品车挂上临时牌作为试驾车的,还没有挂铁牌。这辆车我是第一个试驾的!相当幸运吧。

    07-28
  • T-ROC探歌最新款落地价多少

    T-ROC探歌2021款是一款大众旗下的紧凑型SUV,其官方指导价为158900元-204900元。我们以T-ROC探歌的入门版本2021款改款280TSIDSG两驱精英智联版为例

    07-28
  • T-ROC探歌的百公里加速时间

    T-ROC的百公里加速时间为8.67秒。作为一款紧凑型SUV,这款车在动力方面的表现是非常出色的,而且这款车的动力能够满足日常用车需求。

    07-28
  • 热门标签

热文

  • 3 天
  • 7天
关注我们
客服热线:198-1095-0281
工作日:9:00-18:00
Copyright © 2022-2023 0556zp.com All Right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皖ICP备19021785号-4 皖公网安备34019102000187号 本网站已经安全运行了:;您是本站的第 位访问者

用微信扫一扫